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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立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和“教学示范教师”的决定
 

建设动态  加入时间:2013/06/19 15:11:56  宣传部   点击:

 

根据2013年教学工作安排,学院于2013年5月29日进行了第三届“教学名师”和“教学示范教师”的评选。按照我院《关于评选“教学名师”和“教学示范教师”的评选办法》(吉交院教字[2008]1号)中的评选办法及程序,经个人申报、各教学单位推荐、评审组认真评选、院长办公会批准,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刘利胜等五人为“教学名师”,齐丽云等十七人为“教学示范教师”,任期自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并分别奖励人民币伍千元、叁千元。
学院希望获得“教学名师”和“教学示范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在认真总结已取得的教学经验基础上,继续努力,发挥自身的辐射和影响作用,带动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希望全院教师以“教学名师”和“教学示范教师”为榜样,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与施教能力,为学院教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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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教学示范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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