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批准认定2012年(第5批)吉林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12]459号)。由我院申报、刘耀辉院长作为负责人的吉林省寒冷环境交通技术工程中心在提交材料、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的基础上,被吉林省发改委批准为吉林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按照发改委文件要求,我院吉林省寒冷环境交通技术工程中心要着眼我省产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吉林省交通工程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产业技术标准制定等工作。我院将高度重视工程中心的建设,投入人力物力,注重产学研结合,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校企高端合作搭建产业平台,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服务。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