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8日,吉林省汽车工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根据吉刚分院董事会会同吉林省汽车工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出台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教学管理规范》,对2012年下半年担任实践指导教师的员工进行了考核与评定。通过定期检查和学生评定两方面进行,最后综合评定成绩优秀的8人每人奖励500元人民币,合格的14人,不合格的两人,其中一名实践指导教师调离实践指导教师岗位,另一名教师处以300元罚款。奖惩的结果极大地促动了实践指导教师,大家纷纷表示,以后要按照之前集团出台的《实践教学指导管理规范》去作,认真完成学生的实践教学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