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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机制运行评价指标体系文件
 

专业项目  加入时间:2012/07/06 14:27:05  宣传部   点击: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系内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

一、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的组织领导作用(10 分,占总权重的 5%

1.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的领导作用(3 分)

学院领导具有校企合作办学的先进理念,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有效。该考核内容要求学院领导特别是院长把校企合作作为凸现高职教育特色和水平的根本途径,贯穿在整个办学过程中,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保障校企合作落到实处。主要观测点包括:“十二五”发展规划、本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学院领导及主管部门认定或确定交流的典型案例,如:对校企合作办学特色的评价,在院及以上会议交流的经验材料、有关校企合作办学方面的论文及报告、有关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措施的文本。

2.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规划(5 分)

一是具有推进和深化校企合作的规划,在专业发展规划中将校企合作办学作为重要内容(3 分)。

具有校企合作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有成效。该考核内容要求学院对校企合作工作进行长远规划,并按年度实施,不断拓展和深化校企合作的办学内涵。主要观测点包括:具有校企合作的规划文本、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年度工作中校企合作进展的主要亮点,如:经验总结、成果实例、完成合作项目。

二是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探索与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对深化校企合作办学产生促进作用(2 分)。该考核内容要求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研究,指导实践,提高校企合作的办学水平。主要观测点包括:具有校企合作办学方面的课题研究成果、教师团队或骨干教师有校企合作办学方面的论文。

3.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的管理机构(2 分)

建立由紧密合作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组,有校企合作开发团队和相应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每学期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组会议,研究校企合作办学发展。该考核内容要求学院与企业建立沟通与合作平台,落实有关管理机构,为校企合作办学提供组织体制保障,并切实发挥校企合作组织机构的作用,解决校企合作办学实际问题。主要观测点包括:具有校企合作工作组名单、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当年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组工作计划、当年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组会议记录纪要及会议材料。

二、校级重大合作项目(每个项目 100分,占总权重的 40%

所谓重大合作项目,是指合作对象为某个行业有影响的大企业或知名企业、行业或协会。合作项目的内容是全方位、多领域的。在顶岗实习、就业;共同建设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享场地、设备等;开发培训项目;合作企业接受学院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企业技术人员到任学院兼职教师;合作企业为学院融资、投资设备、设立奖学金项目;共建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共建校企冠名学院、研究所、校内生产性企业、门店等;共研技术难题,共促管理水平提高;校企互聘中高层管理人员;校企深度合作的其他项目等十三项可合作项目中,合作项目至少不低于八个。合作项目在高职院内必须至少涉及到四个学院及以上(专业学院的一半),合作时间较长远(一般不低于三年)。对内形成合作组织广泛化、合作专业多元化、合作资源共享化、合作成效最大化;对外形成合作对象上档次、合作内容多领域、合作时间可持续、合作质量可竞争的新景象。该考核内容要求学院在选择合作对象时,必须着眼于有影响的大企业或知名企业、行业或协会。合作项目的内容必须多元和尽量全面。在高职院内必须统筹兼顾,共享资源,以某个学院的某个专业为主、多个学院的某个专业为辅,共同参与合作项目。主要观测点包括:重大合作项目是否有学校的认定及批准文件、是否有学校与合作方的协议书、合作项目开展时参与的学院及师生的记录情况等。

每个项目 100 分,立项至报告期占 50 分,验收后占 50 分。

三、校级一般合作项目(每个项目 3050 分,占总权重的 30%)分四种情况:

1.“62”合作。合作对象虽然仍是当地有影响的大企业或知名企业、行业或协会,但在以上十三项合作内容中仅占六个,合作项目在高职院内仅涉及到两个学院,合作成效明显低于校级重大合作项目的合作成效。该考核内容要求学院与大企业或知名企业、行业或协会合作时合作内容不少于六个,必须有两个学院参加。主要观测点包括:合作项目是否有学校的认定及批准文件、是否有学校与合作方的协议书、合作项目开展时参与的学院及师生的记录情况等。每个项目 50 分,立项至报告期占 25 分,验收后占 25 分。

2.“41”合作。合作对象虽然仍是当地有影响的大企业或知名企业、行业或协会,但在以上十三项合作内容中仅占四个,合作项目在高职院内仅涉及到一个学院,合作成效又明显低于笫一种情况。该考核内容要求学院与大企业或知名企业、行业或协会合作时合作内容不少于四个。主要观测点包括:合作项目是否有学校的认定及批准文件、是否有学校与合作方的协议书、合作项目开展时二级学院及师生的记录情况等。每个项目 30 分,立项至报告期占 15 分,验收后占 15 分。

3.企业冠名班。学生不仅得到学院教师、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共同指导和培训,还拥有到该企业顶岗实习的机会,表现突出者还可以获得由企业赞助的奖金,具有到该企业工作的优先权。该考核内容要求学院把企业的需求转化为教学的需要、教学的核心内容,使学院的整个教育集中到培养规格和企业需求的结合点上。主要观测点包括:是否有学校与合作方的协议书、是否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学生在该企业的就业率达 80%以上(冠名班学生人数占在该企业就业的人数)。每个项目 30 分,立项至报告期占 15 分,验收后占 15 分。

4.教学工厂。主要是根据企业不同的生产部门,将实训教室“车间化”。根据企业管理方式,将实训环境“企业化”。根据企业人才需求,将教师身份“双重化”。该考核内容要求学院的实训室按照车间建造和管理,既可分开教学,又能完成整个产品的生产,达到生产教学的完整性。主要观测点包括:

是否有学校与合作方的协议书、承担多少师生培训数量、师生参加生产及科研的数量与质量。每个项目 30 分,立项至报告期占 15 分,验收后占 15 分。

四、非校级合作项目(每个项目 115分,占总权重的 25%)所谓非校级合作项目是指上述 2 4 个层级的主要由学院负责的校企合作项目。这些项目通常点多量大。对与某个企业仅有一项合作内容的记1 分,但如果该项目获得市、省、国家奖励的分别得 5 分、10 分、15 分。或合作企业为学院融资、投资设备、设立奖学金等项目一次达到 5 万元以上的得 15 分。该考核内容要求学院与企业合作必须落在实处。主要观测点包括:是否有学校与合作方的协议书及落实情况。

根据以上计分乘以权重即可对学院的校企合作工作进行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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