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分院教师参与专业建设奖励办法
1.目的
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及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此制度适用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机械分院所有教师。
3.奖励制度
3.1分院在建设性经费投入上将向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及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倾斜,根据专业建设需要配套教学设备设施,并在政策、经费和人力等方面予以支持。学院设立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及精品开放课程专项建设经费,采取分级追加的方式进行奖励
3.2精品专业
3.2.1被立项为院级精品专业建设的,给予立项经费2000元;
3.2.2被评为省级精品专业,在院级基础上再追加3000元;
3.2.3被评为国家级精品专业,在省级基础上再追加5000元。
3.3精品课程
3.3.1被立项为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给予立项经费2000元;
3.3.2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在院级基础上再追加3000元;
3.3.3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在省级基础上再追加5000元。
3.4精品开放课程
3.4.1被立项为院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分别给予立项经费2000元;
3.4.2被评为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在院级基础上再追加3000元;
3.4.3被评为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在省级基础上再追加5000元。
3.5奖励经费的使用
3.5.1奖励经费的50%用于教改研究、课程体系建设、网络课件建设、课程素材库、学术交流及其管理等内涵建设;
3.5.2奖励经费的50%用于奖励个人,分配方案由建设负责人根据成员所承担任务的工作量为确定。
4.说明
4.1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及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因跟踪检查不合格的,学院将冻结奖励经费,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4.2被评的各级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及精品开放课程,应逐年更新完善内涵建设材料。
工程机械分院
201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