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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专业项目  加入时间:2011/01/13 13:24:05  宣传部   点击:

 

1、全分院教职员工及学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实训室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认真遵守本制度。
2、外来人员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本制度,全分院教职员工有责任监督、检查与指导。
3、各种消防用具、器材要保持良好,放置在规定位置,不得随意乱动。
4、各种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均不得带入实训室内或存放。
5、实训室内一律禁止吸烟。
6、实训室实验员负责登记及管理实训内所有设备、仪器和工具等。
7、对首次进行实训的学生,在实训操作之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参加实训操作。
8、实训过程中实验员必须坚守岗位,学生严禁说笑、打闹、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事。
9、在实训中必须穿好工作服,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穿防护用具,严禁穿高跟鞋和拖鞋。
10、在实训中凡不属于本人操作的仪器、设备、工具或车辆,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一律不得乱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11、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安全操作设备、仪器、工具或车辆,指导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12、各种安全宣传标语、标志、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挪动、涂改和任意拆除,要保持清晰、完好、美观。
13、实训场地和通行通道,必须保持清洁、畅通。
14、所有用电的仪器、设备或工具,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线路、开关有无漏电。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谨防导线压在重物下,以防漏电伤人造成事故。
15、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准私自动用设备、工具、车辆,如有违反,教职员工及广大同学均有权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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