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分院专任教师定期培训制度
1.目的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专任教师队伍,激励专任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此制度适用工程机械分院所有专任教师。
3.制度规定
3.1培训
3.1.1建立骨干教师与专任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促进专任教师的成长。
3.1.2定期组织专任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1.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3.1.4优先推荐参加由行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教育部、厅局等部门组织的专任教师培训活动。
3.1.5选拔优秀专任教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3.1.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3.2职责
3.2.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3.2.2在学校培训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2.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3.2.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3.2.5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3.2.6 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3.2.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3.2.8 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3.2.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3.2.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3.3考核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专任教师参照《专任教师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实施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机械分院
20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