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系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为打造校企互通、专兼一体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实现专兼职教师优势互补,进一步规范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类别
我校聘请的外聘兼职教师类别有专业建设专家、兼职专业带头人、兼职骨干教师、实训指导教师等,根据专业建设、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聘请的来自社会各行业、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技术骨干。
二、外聘兼职教师聘请原则
(一)按需聘任原则。根据教学实训、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各行业、企业聘任兼职教师,重点选择校外教学基地的专业建设专家、技术骨干。
(二)聘约管理原则。完善聘约,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待遇和工作要求,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依约管理。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请标准和要求
(一)专业建设专家。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较长的实践技能工作经历,掌握本专业技术领域发展趋势,对专业建设有较高见解的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兼职专业带头人。在企业行业里有一定威望,为企业做出贡献,能够组织一个团队系统地设计课程、专业,具有较长时间的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具有与专职专业带头人联合主持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师培养方案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三)兼职骨干教师。具有较丰富的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胜任专业课程的教学或实训工作并指导青年教师,具有能够参与教学计划制定、审议,核心课程建设、课程标准建设及特色教材开发等方面的能力。
(四)实训指导教师。具有较丰富的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工作责任心的技术骨干。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一)申报计划。各专业在每年6月底按新学年工作任务的要求,向学校申报下一学年专业建设专家、兼职专业带头人和兼职骨干教师的聘用计划和人选。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各专业提报的计划和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审议,初步确定聘用人选,教务处审核,学校最后确定聘用人员。
五、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一)对外聘兼职教师实行聘期管理,专业建设专家聘期1-2年,兼职专业带头人和兼职骨干教师聘期1-2年,实训指导教师按学期聘任。符合专业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连续聘任,对不称职者可提前解聘。
(二)学校督导与分院二级督导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的工作质量进行跟踪,及时指出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发现教学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三)教学、实训过程中,如因不负责任或工作质量差而导致学生意见大,经督导指出后一周内无明显改进者,则应在两周内予以解聘,并由学校另外聘请教师或安排本校教师接替。
(四)外聘兼职教师如因特殊情况需终止聘用关系时,由本人提前2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并通知教务科后方可执行。
六、兼职教师的培养
1、兼职教师任教前进行校情和课堂教学基本环节、基本方法的培训。
2、对任教限较长的教师,不定期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等讲座。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