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毕业设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毕业设计质量,依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质量检查与评估的目的
1.分析影响毕业设计质量的因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毕业设计质量;
2.积极探索毕业设计的教学规律,研究毕业设计教学环节对学生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的作用,通过毕业设计各环节的实践和检查评估,提高毕业设计的管理水平;
3.收集和整理与毕业设计相关的在本专业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4.对系毕业设计管理工作提出评价。
二、毕业设计质量检查与评估的原则
1.坚持目标评估与过程评估相结合以目标评估为主,着重检查和评估毕业设计的质量以及对学生能力培养的效果。
2.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究实效,重在发现和解决问题,积累经验,不断完善。
三、毕业设计质量检查与评估的方法及要求
1.以系及专业教研室自查、自评为主,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查和评估。
2.以毕业设计的质量检查评估为主,同时也对指导教师的指导以及系毕业设计的组织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价。
3.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的自评、自查工作,学校成立检查评估专家组,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质量的检查与评估。
四、毕业设计质量检查与评估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毕业设计的质量检查与评估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进行。各系研究实施办法,安排具体工作日程。
1.毕业设计前期,各系负责检查毕业设计的准备情况和教学条件,包括选题、毕业设计任务书、开题检查、指导教师情况、学生状况、毕业设计的组织管理等内容,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填写附表1,上报教务处。
2.毕业设计中期,着重检查毕业设计的进度,教师指导情况(见附表3),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的措施等。各系将检查结果汇总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情况对各系部毕业设计中期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向各系部通报(教务处检查项目见附表2)。
3.毕业设计后期,各系负责组织指导教师检查毕业设计工作完成情况、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点,验收毕业设计成果(验收标准见附表4),审查学生毕业答辩资格。
4.毕业设计答辩及总结阶段,由学校会同各系对毕业设计的答辩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价,各系组织完成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后,将各项材料归档,写出本单位毕业设计总结评估报告,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并召开总结评议会,总结毕业设计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经验,研究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的措施。各系依据毕业答辩成绩及毕业设计成果质量,组织本单位年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并负责向学校推荐、申报本年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